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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酒驾遇车祸身亡 同桌饮酒其余3人被判赔

来源:| 作者:| 发布时间:2015年03月31日



    本报讯(记者陈霞)17岁的高强邀朋友吃饭喝酒,不料却在酒后无照驾车发生交通事故,造成高强当场死亡,其余3人受伤的后果。之后,高强的父母将共同饮酒人告上法庭。7月23日,兰州中院终审判决3位酒友共同向高强父母赔偿5.7万元。2011年4月20日,永登县农民高强邀请同学陈某等人前往兰州城关区某酒店吃饭。由于多年未见,席间4人推杯换盏,喝得甚是欢畅。当晚10时许,酒足饭饱后,高强驾驶自己的汽车搭载3位酒友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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